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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條款

本頁面所載之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使用條款」)適用於存取或使用由 CLOVER HOLDING 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 abay(以下簡稱「本服務」),以及本應用程式(兩者定義見下文,下同)之情況,同時亦適用於透過本服務及本應用程式所提供之一切資訊、提案及/或業務。 在下載本應用程式及/或使用本服務之前,請仔細閱讀本使用條款。

關於協議的當事方

本協議之當事方為 CLOVER HOLDING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日本法律設立、總部位於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南平台町 16-28 之非公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lover Holding」)。

  • 管理員工作時間:日本時間 平日 10:00~17:00
  • 客戶服務窗口: support@abay-travel.com
  • 官方網站: https://abay-travel.com/
  • 線上工作時間:日本時間 平日 10:00~17:00

關於 abay 所提供的服務

存取或使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個人(以下簡稱「使用者」),透過將本應用程式(由 Clover Holding 提供並管理營運之應用程式;Clover Holding 為一家依日本法律設立、辦公地點位於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南平台町 16-28 DAIWA 澀谷 Square 6F 之公司,以下簡稱「本應用程式」)下載並安裝至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上,作為第三方之旅行者得以請求旅行相關支援(透過智慧型手機或個人電腦提出協助請求),並可獲取支援者(接收旅行者支援請求後前往現場或於線上提供協助之人員)以及支援者所販售之、由個人企劃之活動之相關資訊。

所謂「活動」,係指支援者以個人身分企劃,預先訂定舉辦日期時間、地點及內容後提供予旅行者之翻譯、導覽、現地陪同或體驗・交流機會之提供(包括料理、工藝等之實演・指導、伴隨餐飲之交流企劃、戶外活動等),或結合上述各項之聚會。活動不包括運輸機構、住宿設施之安排及跨越多日之行程編製・提案(參照「支援者之業務範圍及禁止業務」)。

abay 透過本應用程式向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提供之一切服務,於本使用條款中合稱「本服務」。

abay 為一家以提供使用者間(旅行者與支援者)之配對、決済代理及通訊工具為業務之平台事業者。abay 自身並非向旅行者提供勞務(支援服務及活動)之主體。勞務提供契約於支援者與旅行者之間直接成立,abay 並非該契約之當事方。

關於 abay 與使用者之間的協議

藉由使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本使用條款,並使使用者與 abay 之間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成立。為使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使用者必須向 abay 提供指定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其他平台所持之授權、電子郵件地址)。此外,於領取報酬時,另須提供後述「匯款及未領取報酬之處理」所定身分驗證手續所需之資訊。在使用者完成於指定系統之註冊後,abay 將為該使用者設定一個可以其自行設定之密碼進行存取之個人帳戶。

僅達法定成年年齡以上之人士得使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居住於因法令所定年齡限制而被禁止使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之地區,或因年齡限制而被禁止訂立本協議之地區之人士,除非遵守該等年齡限制,否則不得使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

使用者茲表明其作為個人,得單獨訂立對本使用條款具拘束力之契約。

支援者之獨立性及與 abay 之關係

  1. 支援者為獨立於 abay 之個人事業主,與 abay 之間不存在任何僱傭關係、勞務派遣關係,或基於業務委託之指揮命令關係。
  2. 支援者與旅行者間之勞務提供契約,於本應用程式上配對成立(旅行者完成決済)時,即於支援者與旅行者間直接成立,abay 並非該契約之當事方。
  3. abay 對支援者就勞務提供之具體內容、方法、工作地點或工作時間,不進行指揮監督。支援者依其自身裁量及責任提供勞務。
  4. 支援者就旅行者之個別支援請求或對所自薦請求之回應之諾否,享有自由裁量。abay 不會以支援者拒絕請求或未自薦為由,對支援者進行報酬減額、帳戶降級、評價上之不利處分或其他制裁。
  5. 支援者就與本服務並行經營其他事業(兼業)或於其他平台註冊提供勞務(利用其他平台)一事,享有自由。abay 不予以限制。
  6. 支援者就其自身之申報納稅、社會保險及其他作為獨立個人事業主依法令所負之義務,應由其自行負責履行。

支援者之資格要件及保險

  1. 得註冊為支援者之人,以依日本通譯案內士法(通訳案内士法)登錄為通譯案內士(全國通譯案內士或地域通譯案內士)者為限。abay 為擔保服務品質,得於註冊申請時或註冊後隨時,要求支援者提出證明其資格之文件。
  2. 支援者於登錄活動時,應加入通譯案內士專用之責任保險或其他符合 abay 另行訂定要件之責任保險。abay 得要求支援者提出證明加入保險之文件,於確認加入前,得不受理活動之登錄或公開。
  3. 支援者就前二項之資格或保險,因登錄之撤銷、失效、拒絕更新或其他事由而不再符合要件時,應即時向 abay 申報。
  4. 經查明支援者不符合前三項要件時,abay 得停止該支援者之帳戶、將其活動設為非公開,或解除本契約。
  5. 本條保險加入之義務,並非由 abay 承擔或保證支援者對旅行者或其他第三人所負之責任。因提供勞務所生之責任,由支援者自行負擔。

支援者之業務範圍及禁止業務

  1. 支援者透過本服務所能提供之勞務,僅限於翻譯、導覽、現地陪同、體驗・交流機會之提供(包括料理、工藝等之實演・指導、伴隨餐飲之交流企劃、戶外活動等)及其附隨之勞務。
  2. 支援者不得透過本服務執行下列業務。此係因該等業務屬旅行業法上之旅行業務(運輸・住宿之安排或企劃旅行),或有該當之虞,且屬 abay 業務範圍以外之故。
    1. 代理購買或代理預訂運輸機構(鐵路、公車、計程車、航空、船舶等)之車票
    2. 代理預訂或代理變更預訂住宿設施(飯店、旅館、民宿等)
    3. 代理購買或代理預訂設施、活動等之入場券、票券
    4. 跨越多日之行程編製或提案
    5. 結合交通與住宿之套裝方案之提案或販售
    6. 與旅行相關之諮詢中,涉及上述各款之安排或行程編製・提案者
    7. 其他該當旅行業法上之旅行業務,或有該當之虞之業務
  3. 本條之禁止,係以支援者 代替旅行者 進行安排、預訂、購買或行程編製為對象。旅行者本人所進行之安排、預訂、購買,支援者以翻譯、導覽、建議加以輔助者,不在此限。
  4. 前二項之限制,係基於 abay 及支援者均未取得旅行業登錄,於本服務內所為之限制。支援者於本服務外,於取得旅行業登錄後執行該等業務者,不在此限。
  5. 支援者違反本條時,abay 得停止該支援者之帳戶,或解除本契約。因該違反致 abay 或第三人發生損害時,支援者應負賠償該損害之責任。

關於本服務及本應用程式之利用

藉由使用本應用程式,支援者得以從旅行者(請求者,以下簡稱旅行者)接收支援服務之請求。為接收請求,建議下載本應用程式之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配備 GPS 接收器。若需向旅行者提供現地支援時,該 GPS 接收器會擷取支援者之位置資訊並傳送予旅行者。是否接受或拒絕使用者之支援請求,悉依支援者之自由裁量。

配對方式

本服務中旅行者與支援者之配對,依下列兩種方式進行:

  1. 自薦方式 :由旅行者輸入請求內容(地點、時間、支援內容)並於本應用程式上公開請求後,支援者對該請求進行自薦,旅行者再從候選人中選定之方式。
  2. 指定方式 :由旅行者選擇特定之支援者,直接向該支援者提出請求,並由支援者承認後成立之方式。

關於自薦之規定

  1. 支援者於對請求進行自薦之時點,視為已表明對該請求加以回應之意思。
  2. 自薦自其自薦時點起 30 分鐘 內有效,若於該期間內旅行者未進行選定或再次自薦,則自薦自動失效。
  3. 於旅行者選定之前,支援者得撤回其自薦。
  4. 經旅行者選定後,支援者不得撤回對該請求之自薦或拒絕回應。自薦於被選定時,視為提供支援之承諾。
  5. 萬一支援者於被選定後因不得已之事由而無法回應時,支援者應立即聯繫 abay 之客服窗口( support@abay-travel.com ),並透過 abay 營運方與旅行者協調。

對指定之諾否

於指定方式中受旅行者指定時,是否承認該指定,悉依支援者之自由裁量。abay 不會以支援者拒絕指定為由,對支援者造成不利處分。

決済待機狀態之處理

  1. 於自薦方式中旅行者選定候選人時點,或於指定方式中支援者承認指定時點,該請求即轉移至「決済待機狀態」。
  2. 於決済待機狀態中,被選定之支援者與該請求之組合將以互斥方式鎖定,該支援者不得撤回對該請求之自薦。
  3. 決済待機狀態因旅行者完成決済,或於 abay 所定時間內未完成決済而自動回復其中一者而結束。

關於位置資訊之取得與利用

本應用程式於提供支援服務時,將依下列方式取得及利用使用者之位置資訊。

  1. 可接受支援期間之背景位置資訊取得: 當支援者開啟「可接受支援」時,為與附近旅行者進行配對,即便本應用程式處於背景狀態(包括應用程式已關閉之情形),位置資訊之取得及傳送仍將持續進行。可透過關閉「可接受支援」停止此取得。
  2. 支援進行中之背景位置資訊取得: 支援進行中,即便本應用程式處於背景狀態(包括應用程式已關閉之情形),位置資訊之取得仍將持續進行。其目的在於使支援者與旅行者得以會合並安全地提供支援服務。
  3. 自動開始與停止: 位置資訊之背景取得,於支援開始時自動啟動,並於支援結束時自動停止。
  4. 位置資訊之共享: 支援進行中,無論面對面或線上方式,旅行者與支援者雙方之位置資訊均將被記錄,並即時共享予已配對之相對方。
  5. 停止方法: 透過於裝置之 OS 設定中撤銷位置資訊權限,得隨時停止背景之位置資訊取得。但若停止位置資訊之取得,部分服務功能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有關位置資訊處理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之「[隱私政策]( 隱私政策 )」。

是否使用本應用程式以接收旅行者對支援服務之承諾,亦委由支援者自由裁量。若支援者承諾請求,旅行者將透過本應用程式收到通知,並獲得支援者之姓名、可透過地圖功能掌握支援者所在位置,以及客戶服務評分等與支援者相關之資訊;亦得透過本應用程式所提供之通話功能聯繫旅行者。請求支援並接受該請求之支援者,亦得透過本應用程式即時掌握旅行者之現在位置。

透過本應用程式,支援者得向旅行者販售由支援者個人所企劃之活動。惟為販售活動,支援者必須接受由 abay 提供之、為習得舉辦活動所需知識而設之支援者單獨文字解說 e-learning 課程,並通過合格測驗。

注意事項:abay 服務本身並不提供支援服務。abay 並非旅行業者。是否販售透過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所請求之支援服務,或通過合格測驗之支援者是否販售活動,悉依支援者本人之裁量。abay 之活動,僅以本應用程式之提供業者之身分,介紹得以解決旅行者旅行課題之支援者,並提供支援者個人為販售目的所企劃之活動之資訊,進行旅行者與支援者之配對,以及支援者活動販售之仲介活動。此外,abay 與支援者之間,並不存在任何僱傭關係。

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保證其向 abay 提供之資訊為正確且無欠缺。abay 得驗證所提供之資訊,並得隨時無須提示理由而拒絕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務,及/或 Clover Holding 得拒絕使用者使用本應用程式。

使用者不得以非經許可之方法存取本服務。使用者應確認下載至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之本應用程式為適當之版本。若使用者怠於確認,使用與本應用程式不相容之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或將不適當版本之本應用程式下載至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abay 及其關係企業就該使用者因此所受之損害概不負責。對於使用者使用不相容或不正當機器使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情形,abay 有權終止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Clover Holding 亦有權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應用程式。

於利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時,使用者同意下列各項:

  1. 使用者僅以個人使用為目的利用本服務或下載本應用程式,不得讓第三方使用本服務,亦不得將本應用程式轉售予第三方。
  2. 使用者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自己之帳戶。
  3. 使用者不得將自己之帳戶讓與或轉讓予其他個人或法人。
  4. 支援者除經書面許可外,於本應用程式上僅得持有一個帳戶。
  5. 使用者未經適當許可,不得利用第三方擁有權利之帳戶。
  6. 使用者不得將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用於包含傳送或保存違法資訊、違法物品等之非合法目的或不正當目的。
  7. 使用者不得於利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時,對於包括其他旅行者、其他支援者在內之第三方或 abay 相關員工,進行造成困擾、不快或不便之行為。
  8. 使用者不得妨礙本服務相關系統及網路之適當運作。
  9. 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造成損害。
  10. 使用者未經書面許可,不得製作或散布本應用程式或其他 abay 內容(見下文定義;下同)之複製品。
  11. 使用者應將存取本服務及本應用程式所需之帳戶密碼及 abay 提供之 ID 資訊作為機密,妥善保管。
  12. 使用者於 abay 基於合理理由提出要求時,應向 abay 提供得以證明 ID 資訊之物。
  13. 使用者於使用 SMS(簡訊服務)發送或接收支援服務請求時(若於使用者所在地區可用),同意可能產生標準訊息傳送費用。
  14. 使用者不得以不相容機器或不正當機器使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
  15. 使用者應遵守利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時所在之國家及各地方自治團體之適用法令。

若使用者違反上述任一項目,abay 保留立即終止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及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應用程式之權利。

支付

支援者得透過 abay 收取旅行者就各項服務利用之費用。

收費之決定方式

  1. 本服務中之支援費用(聊天支援、通話支援、視訊通話支援、前往現地之支援(現地支援)),以 abay 依服務類型別所定之**標準收費(下限值,即最低收費)**為基礎。標準收費將顯示於本應用程式上。
  2. 支援者就其提供之勞務之收費,得以標準收費(下限值)為下限,依其自身裁量上修並設定個別收費。上限不設。
  3. 支援者若未設定個別收費,則以標準收費(下限值)作為該支援者之收費適用。
  4. 不得設定低於標準收費(下限值)之收費。
  5. 通過合格測驗之支援者為販售目的所企劃並提供之活動費用,由支援者裁量決定,並顯示於本應用程式上。
  6. 旅行者自願向支援者支付之小費金額,由旅行者裁量決定。

收受金額與手續費

  1. 旅行者所支付之各項費用,包含 abay 之仲介手續費(各費用之 30%,並含對此之消費稅等)以及支付予 abay 所使用之金融服務業者之匯款手續費等。abay 將扣除該等仲介手續費及匯款手續費等後之餘額支付予支援者(支援者勞務對價所涉之消費稅等不予扣除)。
  2. 旅行者自願向支援者支付之小費,雖不包含仲介手續費,但包含 abay 所使用之金融服務業者之匯款手續費等。abay 將扣除該等匯款手續費後將小費支付予支援者。
  3. 雙方同意,支援者及 abay 所提供之全部服務之利用費用及小費等相關費用(稅費等),應支付至支援者於註冊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金融機構帳戶(該支付方式須為 abay 所指定者)。支援者有責任隨時向 abay 提供得以支付全部服務利用費用之有效入金方式帳戶資訊。
  4. abay 將利用第三方之匯款處理商(以下簡稱「匯款處理商」),將支援者之匯款方式帳戶(銀行帳戶等)與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連結。與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利用相關之匯款處理,除受本使用條款規範外,亦依匯款處理商及向支援者提供匯款服務之公司(匯款代理服務公司等)之條款或個人資料保護方針進行。abay 對匯款處理商之任何過失概不負責。abay 將就支援者使用本服務取得一定之交易資訊。該等資訊將依 abay 之「[隱私政策]( 隱私政策 )」由 abay 單獨使用。

支付之時點

  1. 於旅行者選定請求之候選人,或承認支援者之指定時點,旅行者之決済即開始(參照前述「決済待機狀態之處理」)。
  2. 旅行者完成決済之時點,與該請求對應之費用即告確定。
  3. 對支援者之匯款,不設特定結算日,按各次支援個別隨時進行。但匯款於 (a) 該次支援所涉勞務之完成(發生取消費用時則為該取消之確定),及 (b) 決済事業者向 abay 之該決済代金入金(著款)雙方均完成後進行,通常以雙方均完成之日之次一營業日為目標。因此,即便如事前預約般決済先於勞務提供而進行之情形,匯款仍於勞務完成後為之。著款之時期因決済事業者之處理狀況等而變動,故 abay 並不保證特定之支付日。

代金之處理及稅務上之處理

abay 就對支援者之代金處理及稅務處理,規定如下。abay 並非勞務提供契約之當事方,而係作為代收,自旅行者收受代金並支付予支援者之仲介者(參照「支援者之獨立性及與 abay 之關係」)。

條款 1(代金之代理收款・代收)

  1. 支援者就旅行者所支付之勞務(支援服務及活動)代金,授予 abay 代替支援者收受該代金之權限(代理收款權限)。
  2. abay 基於前項權限,作為代收自旅行者收受代金之全額,並扣除本使用條款所定之**仲介手續費(並含對此之消費稅等)**及匯款手續費等後之餘額支付予支援者。 旅行者向 abay 支付代金之時點,旅行者對支援者之代金支付債務視為已清償。 (支援者所提供勞務對價所涉之消費稅等,作為該勞務之銷售歸屬於支援者。abay 不予以源頭扣除。)
  3. 勞務提供契約係於支援者與旅行者之間直接成立,abay 並非該勞務之賣方。abay 作為自身銷售計列者,僅限於本使用條款所定之仲介手續費。

條款 2(支付明細之通知及確認)

  1. abay 就當期確定之報酬及扣除之明細,以月次於本服務上通知支援者(支援者銷售相關報告書)。支援者得隨時透過本服務閱覽自身之支付明細。
  2. 支付明細係供支援者進行自身申報納稅等之參考資訊,並非表示 abay 已向支援者進貨勞務之文件(進貨明細書)。
  3. 就支付明細之內容,支援者得自 abay 通知之日起 14 日內 ,透過本應用程式內之客服功能或 abay 之客服窗口( support@abay-travel.com )提出異議。abay 將立即調查異議內容,判斷有訂正必要時,再次發行訂正後之支付明細。基於訂正之金額調整,原則上於 次次支付時精算 。 本項所定期間,係為順利進行支付金額調整之申出期限,並不限制支援者法律上之權利。

條款 3(請求書・合格請求書)

  1. abay 不向支援者個別接收請求書。支援者無須承擔向 abay 發行請求書之事務負擔。
  2. abay 就自身所收受之 仲介手續費 ,向支援者發行合格請求書(日本消費稅法第 57 條之 4 第 1 項所定者)。abay 就支援者所提供勞務(對旅行者之支援服務及活動)之對價,不發行合格請求書(因 abay 並非該勞務之賣方)。
  3. 支援者所提供勞務相關之請求書(無論為合格請求書、收據或其他任何名目)之發行,由 支援者自行負責 辦理。合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合格請求書)之登錄,屬支援者之任意。abay 不會以登錄之有無為由,對支援者進行報酬減額、帳戶降級、評價上之不利處分或其他制裁。
  4. abay 為支援前項支援者之發行,得提供以 支援者名義 製作、交付支援者向旅行者交付之收據・請求書之功能(代理交付)。此情形下,金額、年月日、交易內容依 abay 之決済紀錄由系統自動記載,支援者應正確登錄作為發行人之自身姓名之標示、合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登錄之有無及登錄號碼。透過該功能交付之文件係由支援者作為發行人交付,abay 並非因此成為該勞務之賣方。支援者所登錄資訊之正確性,由支援者負責。

條款 4(稅務責任之歸屬)

  1. 支援者之稅務(日本消費稅法上課稅事業者該當性之判定、所得稅及消費稅之申報、合格請求書發行事業者登錄之要否等),由支援者自行負責處理。
  2. abay 得透過說明中心文章、年度通知等,向支援者提供關於稅務之一般且中立之參考資訊,但此並非提供稅務建議。具體之稅務判斷,請洽稅理士或所轄稅務署。

匯款及未領取報酬之處理

條款 5(匯款之身分驗證)

  1. abay 就對支援者之匯款,以第三方之匯款處理商(Stripe 等)之身分驗證手續(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分驗證文件等之確認)之完成為條件。支援者應於領取報酬之前,提供該手續所需之資訊及文件。
  2. 於身分驗證手續未完成期間,abay 得將對該支援者之匯款留保至手續完成為止。即便於此情形,支援者就已提供勞務所生之報酬債權亦不消滅。
  3. 身分驗證未完成之事由屬文件不備等可補正者時,abay 將對支援者說明再次提交事宜。因難以補正之事由(無法備妥身分驗證文件等)者時,abay 就已確定之報酬,於合理期間內,以 abay 另行指定之方式(銀行匯款等)支付。此情形之支付,得依與通常匯款不同之時期及方式(月次或其他 abay 所定之週期)為之。但認有次項所定重大風險時,不在此限。
  4. 認有以下任一事由(以下簡稱「支付留保事由」)時,abay 得於該事由解消或確認不該當之前,留保對該支援者之支付,並於依相關法令(外匯及外國貿易法、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及其他適用法令)有必要時,向相關當局進行報告。
    1. 匯款處理商或 abay 認定支援者該當外匯及外國貿易法所定資產凍結等措施之對象者,或其他經日本政府或外國政府等指定之經濟制裁對象者,或有該當之疑慮時
    2. 產生報酬之交易被認定該當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上之可疑交易,或有支付方式之不正利用或其他不正行為之疑慮時
    3. 產生報酬之勞務被認定係違反法令或本使用條款(包括「支援者之業務範圍及禁止業務」)而提供時
    4. 支援者被認定該當後述「排除反社會勢力」所定之反社會勢力時
  5. 前項之支付留保,不使支援者就已提供勞務所生之報酬債權消滅。
  6. abay 於身分驗證手續完成前,得限制支援者對新請求之自薦、指定之承諾或活動之公開。前各項之規定,係關於支援者就已提供勞務所生報酬之處理,身分驗證手續之完成,係本服務中持續活動之條件。

條款 6(未領取報酬之處理)

  1. 支援者因匯款帳戶未登錄、身分驗證手續未完成或其他支援者一方之事由致無法領取報酬時,該報酬作為 abay 對支援者所負之債務而留保。abay 將對支援者進行催促領取手續之通知。
  2. abay 就未領取報酬,不進行因一定期間經過而自動失效(沒收)。將來變更此處理時,依「服務及使用條款之修改」所定手續(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4)辦理。此外,未領取報酬之報酬債權,適用日本民法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消滅時效。

條款 7(退款・拒付時之求償及抵銷)

  1. 對支援者匯款後,因旅行者之退款、決済之取消或拒付(信用卡公司等對支付之取消)發生,致 abay 無法回收該金額時,abay 得向支援者請求返還已支付報酬中對應該取消之金額。請求返還之金額,不得超過 abay 就該取消實際支付予支援者之金額。
  2. abay 得將前項返還請求權,與未來應支付予支援者之報酬抵銷。abay 進行抵銷時,應事先向支援者通知其金額及明細。
  3. 前二項於退款或取消係因可歸責於 abay 之事由(決済處理上之過誤等)之情形,不適用。

賠償

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同意就因下列事項所生或與下列事項相關之一切請求、損害、損失、責任及費用(包括律師費),對 abay 及其關係企業,以及該等企業之董事、高階主管、員工、律師、代理人、授權人及其他使用者進行賠償、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

  1. 使用者違反或不履行本使用條款之規定,或無論本使用條款是否載明,違反或不履行適用之法令或法規。
  2. 旅行者透過本應用程式請求支援服務時,對包括支援者在內之第三方所造成之權利侵害。
  3. 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對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之利用或濫用。

關於請求之取消及取消政策

旅行者得取消其所請求之支援。但可取消之服務僅限於下列:

  1. 旅行前事先預約之支援預約之取消(聊天支援、通話支援、視訊通話支援、現地支援等之預約)
    • 支援預約當日之 4 日前以前(包含支援日在內 4 日以上)不收取取消費用。
    • 3 日前取消之情形,將退還支援費(含稅)之 70%,30%(含稅)作為取消費用,支援者將獲得扣除 abay 各項手續費後之費用(含稅)。
    • 2 日前取消之情形,將退還支援費(含稅)之 50%,50%(含稅)作為取消費用,支援者將獲得扣除 abay 各項手續費後之費用(含稅)。
    • 前一日(1 日前)取消之情形,支援費(含稅)之 100% 作為取消費用,不予退還,支援者將獲得扣除 abay 各項手續費後之費用(含稅)。
    • 當日取消之情形,支援費(含稅)之 100%(含稅)作為取消費用,支援者將獲得扣除 abay 各項手續費後之費用(含稅)。
  2. 支援者個人企劃之活動預約之取消 活動相關取消費用,由支援者個人裁量決定。支援者應參考 abay 取消費用之基本標準,制定各活動之取消規範。惟活動當日之取消應全額作為取消費用(含稅)支付,此為支援者與 abay 共通之取消基準。 稅費以各國所定之稅法為準。

abay 之責任

abay 就本網站上或透過本應用程式提供予使用者之資訊、提案或服務之內容是否無誤、為最新、正確或完整,並不為任何陳述或保證。abay 將於合理範圍內努力使本網站及本應用程式及其內容可供使用、無誤、保持最新狀態,但不保證本網站(之內容)或本應用程式可供使用、無瑕疵、無惡意軟體或病毒,亦不保證本網站及本應用程式無誤且為最新、正確及完整。

abay 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或本應用程式,或使用(或無法使用)其中之電子通訊手段所生或與其相關之一切損害(包括因惡意軟體、病毒或本網站或本應用程式之不正確或不完整所生之損害),概不負責。

關於使用者於本網站或本應用程式上使用電子通訊手段,abay 不保證電子通訊手段不會發生障礙或延遲、不會遭第三方或電子通訊手段所用之電腦程式中斷或操縱,亦不保證不會發生惡意軟體、病毒之傳輸等情事。

除本契約明確陳述保證之事項外,abay 不為任何其他陳述保證。

勞務提供契約於支援者與旅行者間直接成立,abay 並非其當事方。因此,就支援者所提供之勞務內容、品質、安全性,或因旅行者之行為所生或與其相關之一切損害,abay 概不負責。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就支援服務或活動之申訴、客訴,原則上應向相對方當事人提出。abay 就當事人間之糾紛,有時會提供調停之協助,但最終責任仍歸屬於雙方當事人。

即便 abay 就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對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負責,除 abay 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abay 之賠償責任僅限於使用者實際發生之通常且直接之損害,且總額上限為 1,000 美元(或 1,000 美元等值之日圓)。

授權之授予、限制及著作權方針

本使用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其定義如下:

「內容(Content)」係指包括標誌、圖示、商標、文字、圖形文字、圖形、相片、影像、影片、聲音、插圖、音樂、軟體(包括本應用程式)、意見、感想、評論、設計、連結、提問、建議、資訊或其他素材等所刊載或顯示之全部內容。

「abay 內容(abay Content)」係指 abay 及其營運公司 Clover Holding 或授權人所擁有並使用之內容,透過本網站或本應用程式提供。包括從第三方獲得授權之內容,但不包括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內容。

「使用者內容(User Content)」係指使用者投稿、上傳、公開、提示或傳送,並可於本網站上或透過本應用程式利用之內容。

「綜合內容(Collective Content)」係指 abay 內容與使用者內容之合稱。

於遵守本使用條款之前提下,abay 及/或其關係企業向使用者授予有限、非獨占、無償且不可轉讓之授權。授權內容如下:

  1. 以非營利目的,僅限個人使用,閱覽、下載、列印 abay 內容。
  2. 以非營利目的,僅限個人使用,閱覽 abay 允許存取之使用者內容。

使用者就本使用條款所授予之授權權利,不得再授權。

除本使用條款明確允許之情形外,使用者不得使用、複製、改作、修改、創作衍生著作、散布、授權、販售、轉讓、公開展示、公開、複製、傳輸、串流、廣播、或不法利用本網站、本服務、本應用程式或綜合內容。除非事先取得 abay 之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再利用任何綜合內容。除本使用條款明確授予之授權及權利外,使用者並未獲得任何授權或權利。

使用者授予之授權

abay 得依其獨自之判斷,允許使用者於本網站上或透過本應用程式投稿、上傳、公開、提示或傳送使用者內容。於適用法令允許之範圍內,使用者內容視為非機密之一般資訊。因此,於適用法令允許之範圍內,abay 有權無論其目的及媒介,於世界各地利用、複製、散布或向第三方揭示任何使用者內容,使用者茲對 abay 授予非獨占且免權利金之權利。

使用者承認,abay 僅作為散布使用者內容之被動管道,對使用者內容之內容或正確性不負責任,亦不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負賠償義務。abay 不會且無義務持續監控使用者公開或於使用者間管理之使用者內容。在不限制上述規定之前提下,使用者承認並同意,使用者內容中所顯示或記載之任何見解、意見、評論、建議或其他資訊,並不代表 abay 之立場。

使用者內容無論於任何情況下,均由使用者自行負責使用。使用者陳述並保證,其投稿或傳送之使用者內容為其獨自創作,並非任何第三方著作之複製,不侵害任何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人格權,亦不包含任何誹謗或侮辱內容。此外,使用者陳述並保證,其有資格授予本條規定之授權。

使用者同意就因其投稿或傳送之使用者內容、或其對本網站、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使用所生或與其相關之一切請求、損害、損失、責任及費用(包括律師費),對 abay 及其關係企業及該等企業之授權人進行賠償、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

abay 保留依其獨自之判斷,封鎖或刪除使用者投稿或傳送、且 abay 認為不符本使用條款或無法接受(包括侵害或可能侵害第三方智慧財產權、隱私權、人格權之內容)之使用者內容(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使用者同意於發現任何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使用者內容時,立即以書面通知 abay。使用者同意提供充分之資訊予 abay,以利 abay 調查該使用者內容是否違反本使用條款。abay 將秉持誠意進行該調查,並考量採取依其獨自判斷之措施,但不保證亦不陳述將封鎖或刪除該使用者內容(全部或一部)。

應用程式之授權

於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遵守本使用條款之前提下,Clover Holding 向使用者授予有限、非獨占、無償且不可轉讓之授權,以便將本應用程式之複製品下載及安裝至使用者所擁有或管理之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並僅以使用者個人使用為目的執行該應用程式之複製品。

使用者:

  1. 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權、再授權、販售、轉售、讓與、轉讓、散布、營利目的利用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或將其提供予第三方。
  2. 不得修改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或基於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創作衍生著作。
  3. 不得建立指向本服務之「連結」,或於其他伺服器或無線或網際網路基礎之裝置上製作本應用程式之「框架」或進行「鏡像」。
  4. 不得為實施逆向工程、製作或建構競爭產品或競爭服務、使用與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類似之創意、特徵、功能、圖形製作或建構產品,或為複製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創意、特徵、功能或圖形之目的而存取本應用程式。
  5. 不得啟動包括 Web Spider、Web Crawler、Web Robot、Web Ant、Web Indexer、Bot、病毒、蠕蟲或每秒對伺服器發出多次請求之程式、不正當妨礙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運作及/或執行之程式等自動程式或腳本。

使用者:

  1. 不得傳送垃圾郵件或重複之騷擾郵件。
  2. 不得傳送或保存包含對兒童有害之資訊/表達,或侵害第三方隱私權之資訊/表達在內,侵害著作權,或猥褻、威脅、誹謗、違法或非法之資訊/表達。
  3. 不得傳送或保存包含軟體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或其他有害之電腦程式碼、檔案、腳本、代理程式或程式之資訊或資料。
  4. 不得干擾或妨礙本網站、本應用程式、本服務或其所內含資料之完整性或執行。
  5. 不得對本網站、本應用程式、本服務或其相關系統或網路嘗試不當存取。

abay 對上述任一違反行為均有權進行調查,並依法令最大限度地行使告訴或告發之權利。使用者承認,雖 abay 及其關係企業無監控使用者對本網站、本應用程式或綜合內容之存取或利用之義務,亦無重新審視或編輯任何綜合內容之義務,但為確保使用者遵守本使用條款,並滿足適用法令或法院、行政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指令或要求,於營運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時,有權執行該等行為。abay 保留隨時且無須事先通知,刪除或封鎖 abay 依其獨自判斷認為違反本使用條款或對本網站、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有害之任何綜合內容之存取權利。

著作權方針

有關侵害著作權之客訴,請聯繫 abay 之客服窗口( support@abay-travel.com )。

智慧財產之所有權

abay(以及 Clover Holding 及授權人)單獨保有與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相關之一切智慧財產,以及由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或與本網站、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相關之第三方所提供之提案、創意、改善要求、回饋、建議及其他資訊之一切權利、所有權及權益。

本使用條款並不構成轉讓,與本網站、本應用程式、本服務相關之任何所有權,或 abay 及 Clover Holding 所擁有之智慧財產權,均不會轉讓予使用者。abay 之名稱、標誌、與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相關之產品名稱,均為 Clover Holding 之商標,使用該等商標之任何權利或授權均未授予使用者。

第三方之服務及內容

本服務可能與 abay 無法管理之第三方服務及內容(包括廣告)相關連使用或接受存取。當使用者點擊指向第三方服務或內容之連結時,使用者將受該網站、連結目的地或第三方提供者之使用條款及隱私政策之拘束。abay 不會就使用者已離開本服務、或使用者將受其他網站、連結目的地或第三方提供者之使用條款(包括隱私政策)拘束一事提出警告。第三方網站及廣告中所包含之連結並非本服務之一部分,亦非 abay 所能控制,故使用者應自行承擔風險使用之。使用者承認,就其對該等第三方服務及內容之利用,可能適用不同之使用條件及隱私方針。abay 並不認可該等第三方之服務及內容,且 abay 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對該等第三方提供者之產品及服務負責。此外,於使用為 Apple iOS、Android、Microsoft Windows 及其他作業系統運作之行動裝置所開發之本應用程式存取本服務時,Apple 公司、Google 公司、Microsoft 公司、其他作業系統提供者,及/或該等公司適用之國際子公司及關係企業,分別成為本契約之第三方受益人。該等第三方受益人並非本契約之當事方,於本服務之提供或支援上不負任何形式之責任。使用者於使用該等裝置存取本服務時,應遵守相應第三方受益人服務條款所定之條件。

與第三方之關係

於利用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時,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有時可能會獲得指向第三方擁有或管理之網站之連結,以便發起與第三方之通訊、購買第三方之商品或服務、存取第三方之廣告等。透過該等連結所連結、發生於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外部之活動,不在 abay 之管理範圍內。

於利用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時,使用者得透過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上之連結,與提供商品及/或服務之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廣告主或贊助商發起通訊、購買商品及/或服務、或存取其廣告。透過該等連結之存取,發生於本網站、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外部之活動,不在 abay 之管理範圍內。使用者透過該等連結存取之網站,各自有其獨立之條款及個人資料保護方針。abay 對該等網站之內容或活動概不負責,亦不負賠償責任,故對該等網站之存取,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該等網站可能向使用者傳送其獨自之 Cookie 以蒐集資料,或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故建議於利用前確認該等網站之使用條件或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契約之期間及解除

abay 與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間之契約,係無期限締結。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完全刪除安裝於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之本應用程式,使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無法利用,以解除本契約。使用者得隨時自本應用程式內之設定畫面刪除使用者帳戶。關於帳戶刪除時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公司之「[隱私政策]( 隱私政策 )」。

abay 於下列任一情形下,得(透過使使用者無法利用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隨時立即解除本契約:

  1. 使用者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任一規定。
  2. abay 判斷使用者係不正當地利用本應用程式或本服務。
  3. abay 判斷支援者已執行前述「支援者之業務範圍及禁止業務」所定禁止業務時。

abay 對契約之解除無須事先通知。解除後,將依本使用條款進行相關通知。

「賠償」、「abay 之責任」、「支援者之業務範圍及禁止業務」、「使用者授予之授權」中之使用者授予授權條款及賠償條款、「代金之處理及稅務上之處理」(條款 1〜4)、「匯款及未領取報酬之處理」(條款 5〜7)、「部分條款之無效」、「服務及使用條款之修改」、「補充條款」、「通知」、「轉讓」及「準據法及爭議解決」之條款,於本使用條款期間屆滿或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部分條款之無效

本使用條款之任一規定無效或無法執行時,並不影響本使用條款其他規定之效力。

本使用條款之任一規定無效或無法執行時,應以考量一切情況後可接受之規定取代,並於考量本使用條款之內容及目的後,盡可能與原規定一致之規定,適用於雙方當事人之間。

服務及使用條款之修改

abay 保留隨時依其獨自判斷,透過於本網站上刊載通知,或透過本網站、本應用程式、電子郵件進行通知之方式,修改或替換本使用條款之任一規定,或變更、暫停或中止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包括功能、資料庫、內容之可用性等)之權利。abay 亦得不經事先通知且不負賠償責任,對特定功能及服務加以限制,或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務之存取。abay 得依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4 之規定,變更本使用條款之一部或全部,並依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4 之規定,以電子郵件或於網站上公告等適當方式周知。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特定事件、活動、宣傳之政策等)可能適用於指定之本服務,該補充條款將與其適用之本服務相關,向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揭示。揭示後,使用者藉由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承諾該補充條款,該補充條款於該本服務中,視為加入本使用條款並構成其一部。補充條款於該本服務中與本使用條款相衝突時,以補充條款為準。

通知

abay 得透過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上之一般通知、向 abay 帳戶資訊紀錄所載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之電子郵件地址傳送電子郵件,或向 abay 帳戶資訊紀錄所載使用者之地址寄送書信,向使用者進行通知。使用者得以書面向 abay 之總部所在地,即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南平台町 16-28 DAIWA 澀谷 Square 6F,向 abay 進行通知。

轉讓

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除非事先取得 abay 之書面同意,否則不得轉讓或移轉本使用條款下之權利義務及契約地位。使用者同意 abay 得將本使用條款下之權利義務或契約地位(全部或一部),轉讓或移轉予 abay 營運公司 Clover Holding 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或於 abay 之事業重組中之承繼人。

個人資料保護及 Cookie 之通知

abay 依「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https://abay-travel.com/zh-tw/privacy.html),蒐集並處理本網站之瀏覽者及本應用程式之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之個人資料。

準據法及爭議解決

本使用條款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因本使用條款,或本使用條款之違反、解除、履行、解釋或效力,或本網站、本服務或本應用程式之利用所生或與其相關之爭議、索賠或論爭,abay 將依本使用條款之規定行使其權利,並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之訴訟解決之。

排除反社會勢力

使用者(係指旅行者(請求者)及支援者之總稱)聲明其本身並非反社會勢力(定義如下),亦未參與與反社會勢力之交易。使用者不得從事包含犯罪及極端要素在內、與反社會勢力之交易。若使用者於不知情之情況下與反社會勢力進行交易時,abay 得不負任何責任,立即終止本契約。「反社會勢力」係指下列人員或團體:

  1. 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相關企業及其他類似者。
  2. 自身或利用第三方,為暴力之要求行為、超出法律責任之不當要求行為、為威脅之言行或使用暴力之行為、散布虛假傳言或使用詐術毀損相對方信用或妨害其業務之行為,或從事其他類似上述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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